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2017年本地服務器租賃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
2017-05-15
招標編號:GZQS170FC05055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擬對以下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70FC05055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2017年本地服務器租賃服務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88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1)現(xiàn)階段新購2臺數(shù)據(jù)庫服務器和2臺FTP服務器及其配套操作系統(tǒng),用于替換老舊的設備;
(2)新舊服務器的數(shù)據(jù)遷移、數(shù)據(jù)改造、備份策略的布署及實施;
(3)待電子政務云平臺資源就緒后,將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影像存儲服務系統(tǒng)遷移至電子政務云云平臺,并確保應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部署。
項目完成時間:要求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算,貨物必須在1天之內到達指定的貨物存放地點,到貨后2天內完成設備的安裝和配置、數(shù)據(jù)遷移等工作。在采購人規(guī)定的時間內,試運行1個月后,完成所有配套工作,正式驗收交付使用。提供1個月的試運行期。1個月試運行期間無任何故障,則在試運行結束后進行驗收。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供應商應在報價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報價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
(登記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供應商注冊當?shù)氐娜嗣駲z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4)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5)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6)報名登記表(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7)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提供授權函(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七、符合資格的報價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5月26 日 14:30,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 2017年5月26日 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響應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房
十、磋商時間:2017年5月26日14:30
十一、磋商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
聯(lián)系人:劉星 聯(lián)系電話:020-83333565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yesli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70FC05055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2017年本地服務器租賃服務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88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1)現(xiàn)階段新購2臺數(shù)據(jù)庫服務器和2臺FTP服務器及其配套操作系統(tǒng),用于替換老舊的設備;
(2)新舊服務器的數(shù)據(jù)遷移、數(shù)據(jù)改造、備份策略的布署及實施;
(3)待電子政務云平臺資源就緒后,將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影像存儲服務系統(tǒng)遷移至電子政務云云平臺,并確保應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部署。
項目完成時間:要求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算,貨物必須在1天之內到達指定的貨物存放地點,到貨后2天內完成設備的安裝和配置、數(shù)據(jù)遷移等工作。在采購人規(guī)定的時間內,試運行1個月后,完成所有配套工作,正式驗收交付使用。提供1個月的試運行期。1個月試運行期間無任何故障,則在試運行結束后進行驗收。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供應商應在報價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報價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
(登記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供應商注冊當?shù)氐娜嗣駲z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4)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5)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6)報名登記表(版本從http://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7)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提供授權函(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七、符合資格的報價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5月26 日 14:30,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 2017年5月26日 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響應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房
十、磋商時間:2017年5月26日14:30
十一、磋商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處
聯(lián)系人:劉星 聯(lián)系電話:020-83333565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yesli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7年5月15日
發(fā)布時間: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