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廣佛通車載設備采購項目更正公告
2020-07-14
招標編號:GZQS2001FC07015F
佛山市廣佛通車載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GZQS2001FC07015F),因采購項目內容調整原因,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標文件第9頁“★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通過交通部的檢測。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住建部終端機具檢測認證證書。”現更正為“★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交通部一卡通產品認證證書。”招標文件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二)原招標文件第11頁“2)中標人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中標人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現更正為“2)中標人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中標人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合同條款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三)原招標文件第30頁“2.乙方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乙方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現更正為“2.乙方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乙方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合同條款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四)原招標文件第40頁“★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ODA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住建部終端機具檢測認證證書。”現更正為“★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交通部一卡通產品認證證書。”招標文件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五)原招標文件第43頁“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現更正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截止時間: 2020年7月29日 下午14時30分
三、聯系事項
(一)招標人:佛山市廣佛通電子收費營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海六路8號聯達大廈22層2201、2202、2203室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757-81210670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禪城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禪城區(qū)絲綢大街7號綠嘉芳居西門10座二樓
聯系人:朱先生;聯系電話:0757-82039523
(三)招標項目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0757-81993027
特此公告。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禪城分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7月14日
(一)原招標文件第9頁“★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通過交通部的檢測。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住建部終端機具檢測認證證書。”現更正為“★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交通部一卡通產品認證證書。”招標文件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二)原招標文件第11頁“2)中標人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中標人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現更正為“2)中標人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中標人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合同條款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三)原招標文件第30頁“2.乙方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乙方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現更正為“2.乙方提供設備的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乙方提供的設備分2批供貨,期限控制在6個月內。”合同條款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四)原招標文件第40頁“★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ODA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住建部終端機具檢測認證證書。”現更正為“★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承諾(投標時提供承諾函):①根據要求簽署相關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承諾按招標人出具的規(guī)范要求,免費修改或開發(fā)相應車載機軟件、數據采集軟件,數據交換平臺等以支持廣佛通卡、交通部一卡通、銀聯閃付/ODA和二維碼扣費。需實現和廣佛通現有系統(tǒng)無縫對接。②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型號取得PBOC3.0銀聯認證。③交付給招標人的設備具備交通部一卡通產品認證證書。”招標文件相關內容對應調整。
(五)原招標文件第43頁“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現更正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與廣佛通原有系統(tǒng)對接并可投入實際使用”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截止時間: 2020年7月29日 下午14時30分
三、聯系事項
(一)招標人:佛山市廣佛通電子收費營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海六路8號聯達大廈22層2201、2202、2203室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757-81210670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禪城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禪城區(qū)絲綢大街7號綠嘉芳居西門10座二樓
聯系人:朱先生;聯系電話:0757-82039523
(三)招標項目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0757-81993027
特此公告。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禪城分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