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2020-08-20
招標編號:QSFD202000306
廣州花都區(qū)四角圍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
經(jīng)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采購人的委托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項目編號:QSFD202000306)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擬邀請貴公司作為單一來源商定供應商。
一、采購項目編號:QSFD202000306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30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nèi)容及需求: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詳見采購人需求)。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nèi)容進行報價。)
供應商應在報價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報價截止日前6個月內(nèi)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采購文件格式7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采購文件格式7資格聲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wǎng)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 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登記獲取文件時提供《獲取文件登記表》(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七、符合資格的潛在供應商應當在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nèi),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獲取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采購首次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8月28日 9時30分00秒,提交采購首次報價文件時間:2020年8月28日上午9時00分00秒至9時30分00秒
九、提交采購報價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談判時間:2020年8月28日9時30分00秒
十一、談判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止。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qū)新華鎮(zhèn)新華路24號
聯(lián)系人:李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3166093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楊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ǎng)(gzg2b.gzfinance.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yesli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的內(nèi)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zhì)疑。
經(jīng)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采購人的委托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項目編號:QSFD202000306)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擬邀請貴公司作為單一來源商定供應商。
一、采購項目編號:QSFD202000306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30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nèi)容及需求: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交警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考試服務項目(詳見采購人需求)。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nèi)容進行報價。)
供應商應在報價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報價截止日前6個月內(nèi)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采購文件格式7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采購文件格式7資格聲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wǎng)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 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登記獲取文件時提供《獲取文件登記表》(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七、符合資格的潛在供應商應當在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nèi),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獲取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采購首次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8月28日 9時30分00秒,提交采購首次報價文件時間:2020年8月28日上午9時00分00秒至9時30分00秒
九、提交采購報價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談判時間:2020年8月28日9時30分00秒
十一、談判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止。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qū)分局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qū)新華鎮(zhèn)新華路24號
聯(lián)系人:李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3166093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楊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ǎng)(gzg2b.gzfinance.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yesli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的內(nèi)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zhì)疑。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8月20日
發(fā)布時間: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