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大氣污染物現(xiàn)場監(jiān)測執(zhí)法設備購置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2021-01-25
招標編號:GZQS2021HG01041X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擬對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2021HG01041X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大氣污染物現(xiàn)場監(jiān)測執(zhí)法設備購置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7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批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大氣污染物現(xiàn)場監(jiān)測執(zhí)法設備購置一批;項目完成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相關,并經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驗收通過。(詳見采購人需求)。
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
(投標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登記表(原件,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七、符合資格的潛在供應商應當在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2月22日14時30分00秒,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1年2月22日下午14時00分00秒至14時30分00秒
九、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開標時間:2021年2月22日14時30分00秒
十一、開標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止。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環(huán)市中路311號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聯(lián)系人:蔡科 聯(lián)系電話:020-83203265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省政府采購平臺、廣州市政府采購網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相關附件:
發(fā)布時間:2021年1月25日
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2021HG01041X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大氣污染物現(xiàn)場監(jiān)測執(zhí)法設備購置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7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批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大氣污染物現(xiàn)場監(jiān)測執(zhí)法設備購置一批;項目完成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相關,并經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驗收通過。(詳見采購人需求)。
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
(投標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登記表(原件,版本從yeslin.cn/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七、符合資格的潛在供應商應當在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2月22日14時30分00秒,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1年2月22日下午14時00分00秒至14時30分00秒
九、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開標時間:2021年2月22日14時30分00秒
十一、開標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止。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環(huán)市中路311號廣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聯(lián)系人:蔡科 聯(lián)系電話:020-83203265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省政府采購平臺、廣州市政府采購網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相關附件:
發(fā)布時間: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