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s://gdgpo.czt.gd.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10時0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205035508020
項目名稱: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7,562,857.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7,562,857.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shù)量(單位) | 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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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務 | 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 | 1(項) | 詳見采購文件 | 7,562,857.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投標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shù)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采購包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只允許中小企業(yè)參與投標。 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中小微企業(yè)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 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jiān)獄企業(yè)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白云機場綜保區(qū)(南區(qū))海關工作保障服務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jiān)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報價) 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2年06月21日 至 2022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 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2年07月12日 10時00分00秒 (北京時間)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7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tǒng)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tǒng)使用的問題,可通過400-1832-999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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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空港經濟區(qū)管理委員會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北路686號廣東廣播中心大樓7樓
聯(lián)系方式:020-3606729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聯(lián)系方式:020-83812935,1801173520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黎先生
電 話:020-83812935,18011735206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1日